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865

9865.“红宝石、

9865.“红宝石、黄玉、红玉”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这从这些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些石头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属天之爱就是从主所获得的对主之爱。这些石头表示这爱是由于它们火红的颜色,“红”表示爱(参看3300节),“火焰”也是(参看3222, 6832, 7620, 7622, 9570节)。但在此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这些石头在第一行;第一行的石头对应于至内层天堂中的事物,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胸牌上的十二颗宝石因代表源于良善的一切真理,故也代表整个天堂;因为天堂凭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为天堂;构成天堂的天使是这真理的接受者。正因如此,第一行的这三样石头代表至内层天堂,因而代表在那里掌权的爱,这爱被称为对良善的属天之爱和对真理的属天之爱。第一行的石头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第二行的石头代表对真理的属天之爱。这些石头代表这爱是由于它们的颜色,如前所述;因为宝石照它们的颜色而拥有一个代表。
  天堂里会出现无法形容的美丽色彩,因为它们是天堂之光的修改,而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色彩在那里照良善和真理的变化而呈现;因此,它们是从主发出的光经由天使的修改。从主发出的光在至内层天堂就像火焰;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红色的,并且闪闪发光。但这光在中间天堂就像一道明亮的白光;因此,由它产生的色彩是明亮的白色,并且它们越拥有良善在里面,就越闪闪发光。这解释了为何有两种基本颜色,即红色和白色,其它一切颜色都与这两种颜色有关;红色代表良善,而白色代表真理(9467节)。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如此多颜色的石头成行镶在胸牌上,即是为了叫它们可以代表按其适当次序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代表整个天堂。第一行石头,即红宝石、黄玉、红玉,代表对良善的属天之爱,是因为它们有红色的不同色调。此外,在这一行排在第一位的红宝石,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红色”的词;排在第三位的红玉,其名字在原文来源于一个表示“闪光”,就像来自火那样的词。但至于排在中间的黄玉来源于哪个词,则不得而知;不过,它很可能来自描述火红色的某个词。这或许就是为何在约伯记,类似论到黄金的话会论到黄玉:
  古实的黄玉不能与智慧较量;它不能用纯金来估价。(约伯记28:19)
  “金”也表示爱之良善(113,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8932, 9490, 9510节)。
  

宇宙星球 #65

65.关于他们的神性

65.关于他们的神性敬拜,其主要特点是:他们承认我们的主是至高无上者,统治天与地,并称祂为独一无二的主。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承认并敬拜祂,故死后寻求祂,并找到祂;祂和我们的主是一样的。我问他是否知道独一主是一个人。他们回答说,他们都知道祂是一个人,因为在他们星球,祂作为一个人被许多人看见过;祂教导他们真理、保护他们,并赐永生给那些出于良善敬拜祂的人。他们又说,祂向他们揭示当如何生活,当信什么。所揭示的这一切从父母传给孩子,以致这种教导扩散到所有家族,由此扩散到出于一个先祖的整个民族。他们补充说,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拥有写在他们心上的教义。他们从以下事实得出这个结论:他们能立刻觉察,并自动承认别人所说关于人属天生命的话是不是真的。

他们不知道,他们那独一无二的主在我们地球出生为一个人;他们说,这不是他们感兴趣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是宇宙的统治者。当我告诉他们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主;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国王身份带有世俗的意味,而是把祂作为救主来敬拜。这一次,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唯一的主和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个;但他们驱散了这种怀疑,因为他们想起,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承认祂就是他们曾在自己星球所看到那一位(参看40节)。

还有一次,与我同在的木星灵对他们独一无二的主与我们的主是同一个有片刻的怀疑。但这片刻的怀疑一瞬间就被驱散了。这怀疑是从我们地球来的一些灵人流出的;这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因这片刻的怀疑而感到如此惭愧,以致他们叫我不要发表它,免得他们被指控有某种程度的不信,尽管事实上,如今他们对此比别人知道得更清楚。

当这些灵人被告知,独一无二的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从祂获得自己的人性;我们只在我们是祂的形像时才为人,也就是说,在我们爱祂,并爱我们的邻舍,因而在我们处于良善状态的范围内而为人,因为爱与信的良善就是主的形像时,他们非常感动和喜乐。

属天的奥秘 #7778

7778.“凡在埃及

7778.“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从“死”和“头生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诅咒(参看5407, 6119节);“头生的”是指教会的信,仁经由这信而来(352, 2435, 6344, 7035节)。但“埃及地头生的”是指无仁之信,如前所述(7766节)。
  至于无仁之信,还有更多要说的。无仁之信并非信,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由此明显可知,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然而,众所周知,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事实上,这时,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
  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则朝地狱观看。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由此可见,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即: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当良善被玷污时,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听上去是什么样。此外,这是一个奥秘,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因此,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它就是虚假的信。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
  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但它并不是信,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即: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要职、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它们就被遗弃,甚至被视为虚假。“说服性信仰”(persuasive faith)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没有油的灯”来表示,她们也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仁之良善;因此,“没有油的灯”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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